第239章案情分析-《跳楼未遂,我靠破案系统征服警花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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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但根据法医鉴定后的报告说明,墙壁当中含有大量的血液。

    可以肯定,全是被害人的。

    那么鲜血混合黑漆,再刷上墙,李禹就又要思考,凶手是不是有特殊意义和癖好?

    普通人杀人,心理一定是慌的。

    能做到分尸,凶手的心理素质已经迥异于常人。

    黑漆屋杀人流程,大概是四步骤。

    杀人、取血、分尸、刷漆。

    凶手杀人后,再用鲜血混合黑漆刷墙。

    这可是个大工程。

    也就是凶手认为自己有充足的时间,来应对可能会发生的任何意外……不,应该是凶手知道不会出现意外。

    那从侧方向证明一件事。

    凶手对死者一家一定很熟悉,才可能做到这种杀人后还游刃有余的地步。

    毕竟如果有朋友突然登门造访,或者有人找之类,凶手会有当场暴露的风险。

    就像被害女性弟弟那样,联系不上人,找上了家。

    这就让李禹不得不考虑,凶手会不会是死者夫妻的朋友、家人、亲属这一分类。

    如果是以上情况,又熟悉又仇恨,那显然死者很可能不知晓有仇,是凶手单方面的。

    凶手很可能心理不健全,就像最开始李禹向张顺他们普及的那样,很正常的交流沟通,在凶手眼中是挑衅侮辱炫耀。

    当然,这仅仅是李禹自己的一种推测,没有参考依据。

    另外看完后,现场还有个疑点。

    凶手分尸用的是厨房工具内的刀具,能砍排骨的那种。

    这在李禹看来有些违和。

    从凶手行径来看,应该是早有预谋,如果一开始就想杀人分尸,鲜血混合黑漆,为什么不自己准备更好用的分尸工具?

    比如准备一把斧头,都比拿厨房刀具更顺手,更效率。

    还是说,分尸只是临时起意?

    另外在毁容这个节点上,李禹也没理解凶手为何要这么做。

    两个孩子没毁容,只有死掉的夫妻被毁容了。

    毁容程度也不大,就是被小刀在脸上划了几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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