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5章没必要-《跳楼未遂,我靠破案系统征服警花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李禹说的很有道理,但张顺缩了缩脖子:“这不好下去找寻啊。”

    “凶器只是一种证物,并不是找到凶手的决定性工具。”李禹安慰道:“这次案子和有无凶器的关系并不是特别大,就算找不到也没关系。”

    陈鹿雪发表看法:“凶手会不会就是这山下附近的人?”

    虽然周辉那里走访排查过了,但不代表凶手是不是故意藏起来了。

    李禹眺望远处,皱了下眉:“说不一定。”

    这个案子,藏在凹水林木屋中,乍看之下,凶手还真的有可能就是附近的居民。

    毕竟只有熟悉地形环境的人,才可能做到这一点。

    这种情况在木屋杀人,凶手属于控制区心理。

    环境熟、受害者无援、没人能干预。

    但陶慧敏的身份存在问题,外来者无意间发现隐蔽木屋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。

    这种情况凶手杀人,就属于安全区心理。

    偏僻、无监控、无目击者。

    两种心理都可以成立,两种身份都有可能。

    说白了,问题还是出现在陶慧敏这里,她的情况知晓的太少。

    警方只想凭现场情况破案,难度很大。

    这个案子想侦破,还是得先从陶慧敏这里入手。

    李禹投机取巧的方式也算是失败了。

    目前还有个疑点,刚才他走的路,必然就是凶手行走的路线。

    来的路线不能确认是不是这一条,但肯定是离开的路线。

    但问题就在于,不论凶手来时走的路是哪条,他是怎么把死者带去木屋的?

    马路上可以开车掩盖,但进入山林可没法用交通,只能靠人力搬运。

    但这就很违和。

    死者是在木屋死亡,搬运一个活体到木屋,完全没有必要,还可能会遇到暴露的风险和麻烦。

    而且还需要巨大的体力消耗。
    第(1/3)页